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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初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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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派出所,同志们已经为我安置好了住处,新置办了一套被褥和洗漱用品,看来我要以所为家了。

派出所正式干警加上我也才五个,其余的十几个人是联防队员,他们都是附近村里推荐上来的,不值班时,回家很方便。

我坐到自己的床上,从包里拿出瓷杯,路上喝过一瓶矿泉水,不是太渴,但我喜欢把玩它。杯子是奶油色的,厚厚的肚子比口儿的尺寸要大一些,形象有些卡通,杯子被我把玩得平滑圆润,像平缓流动的奶油,雅致而均匀,因为是粗瓷,了无光感,像个闷葫芦一般。

二楼的窗外,白玉兰的花枝位置正适宜,俏皮地在玻璃窗外构成了一幅油画,香气透窗而来,令人心情舒缓。其实只是把玩这粗口的杯子,我的心灵就能瞬间得到安平,紧张的情绪会慢缓下来。杯子跟了我已经五年多了,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,另外它也是我一段初恋的图腾。

大学二年级的夏天,学校图书馆维修,图书临时摆放到一座空置食堂的楼上,教工们一边整理书籍,一边照看同学们读书、自习。我经常跑图书馆,而且去得比较早,周末那天,女教工有些忙,临时指派正看书的我替她值一会儿班,接待同学们阅览,任务不过是把同学们的图书证留下,发给他们一个贴了号码的窄木牌儿,等人走的时候再收回来,退还图书证给同学们。

稀稀拉拉的几个同学进来,没有一个养眼的女生,周末了,逛街的逛街,恋爱的恋爱,闷在图书馆里的学生不多。我正沉浸于金庸先生写的《袁崇焕评传》,为袁大将军笼盖当世的大才豪气所感动,热血沸腾之际,忽然一只纤手伸到我的书旁轻轻叩响,我猛然一惊,抬眼看到一个穿红呢短大衣的女生,神清气定地注视着我,手里拿着借书证。

那一瞬间,这个女生的样子刻入了我的瞳孔,经过以后无数次的回忆,沉淀于潜意识,终与影响我人生走向的基因一样,成为本我的组成部分。这个女生的脸盘兼有北方的粗犷和南方的细腻,透着一种大气,而恰到好处的润泽,增添了几分娴静和淡雅,她的表情和走路的动作,日后都印入了我的脑际,凭直觉就能分辨。

我后来想,其实是这个女孩儿独特的气质瞬间笼罩、穿透了我,这个女孩儿的气质绝对有种贵族气息,不过我继而为自己的自我贬低而反省,人生而平等,何会因出生和经历的不同而自带光环?那些不过是孔雀之尾,赏心悦目却华而不实!但我又经常自甘堕落,沉浸于对贵族气质的向往中,因为那样觉得自己就能如青蛙王子或野兽王子一般被拯救,实质自己是败絮其外而金玉其中。此不断作祟的理念终其然不过是自恋式意淫,亦或是潜意识中的一些自卑,要知道,三代之积才能孕育出贵族,那是一种不寻常的气质和胸怀,在底层挣扎过来的人,特别向往之,要不然当年尼采先生如此洒脱,不致于还恋恋不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。

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,伸手接过姑娘手中的借书证,借助身体动作,暗运丹田之气,胸膛展开,肩膀斜拉,整个人显得很威武。当然,还少不了用眼的余光迅速扫了一下借书证上的院系和名字:537227、赵燕舞,5372是我同年级工商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二班的代号,27是她的学号。

不过那一瞬间,我有些不可思议,不怎么活跃的我突然用双手捂住耳朵,然后左手从耳朵拿开,在空中点了两下节拍儿后,

再抒情地向上扬,脸上配以陶醉的表情。这是头些年的录音机广告:“燕舞、燕舞,一曲歌来一片情!”的招牌动作,当时电视里的广告人就是这样表演的。估计是有好些人给她开过这个玩笑,女生忍俊不禁,脸上淑静的表情中掠过一丝红云,当然,她以为我是教工呐。

没多久,女教工忙完图书整理,我把岗位又交还给了她,找一个偏远的书桌,拿了书,坐下专心读。金庸先生的文笔太性情:“袁崇焕亡命徒式的努力和苦心,他极度悲惨的遭遇,这个生死以之的痴心人,这个无法无天的泼胆汉,却更加强烈地激荡了我们的心。”这几句评述令人涤心荡性,心无旁骛,惊叹于袁崇焕酒神式的毁灭悲剧中,以致于忘我。当我心情平复后,环顾四周,图书馆里看书的人都走光了,女教工正擦抹整理,看来到午饭时间了。

回宿舍拿饭缸子的路上,同学们有来有往,和我们一样住在平房里的女生,同样端了搪瓷缸子,往食堂去打饭。在这条路上走上几趟是我们每天的必修功课,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享受,因为部属管理类院校女生特别多,要占据十分之七的比例,而且来自全国各地几十个民族。

江南的妹子打扮得好,有一两个特别抢眼,喜欢穿紧身毛衣,身板挺得直直的,扬了头公主似的在甬道上铿锵走过,令人眼光不敢直视。她们特别爱盯北方身材高大、肩宽背雄、孔武有力的男生,一旦走迎面,她们会挑衅似地有意无意排挤你的空间,眼睛直视着你,叫你无处可逃。以前没有注意过,直到有一天,我发现自己也在被挑衅之列,吓了一跳,心都要跳出来了,赶紧低头,落荒而逃。

人间最美四月天,人生最好青春年,两份时光相遇,又恰当地在圣洁的校园融合为一,实为时光长河之至美。但少年不识愁滋味,满脑子憧憬着未来,没有认真地去珍惜,现在如果让我再回到校园,我情愿折寿十年。

不过,刚从图书馆出来,我的心情不算坏,还沉浸于“宁远大捷”的盛况,眼神变得深邃而狂漫,宽简不拘。忽然我有一种异样的感觉,一种绯红弥漫的气场渐笼渐近,透穿了我,照亮了我淡然跳动的心,我本能地抬起脸迎接,对面竟然是图书馆里名叫赵燕舞的那个女生,在我的眼睛注视到她脸上的一瞬间,明显察觉到她敏捷地移开了自己的眼神,若无其事地向前走,手里端了白瓷饭缸,一如后来的端庄娴静,仿佛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或审视出我。我挺了挺腰,身体舒展地和她相逆而过,明显能感觉到两个人的脸,在同一平面上时对气流的挤压。花落有声,风绵无意,什么都没有发生,倒是引得人流中的其他女生,挺胸拢眉,顾盼流彩。

我并非帅哥,皮肤还略暗,但我骨架端正,细腰乍背,眼神流离,神色刚毅,配以整日胡思乱想的玄清气质,绝对算得上非主流的汉子。读书不少气却不华,很像郑伊健扮演的那种痞子古惑仔,加之我是搏击队里的强手,是球场上的骁将,也算有些风采。

以后两个人再碰上时,我坦然了许多,像朋友一样迎住对方的眼神注视。但是双方谁都没有表情,外人看来,完全是陌路同学,但我们心照不宣,不知对方如何,反正我会身轻如燕,快乐到下一次再见面。

两个古板的人,彼此寻找着不着边际的浪漫,可能也是对枯燥校园生活的一种心灵慰藉。

最恼人是周末,因为没有课,大家都趁机享受个懒觉,吃饭的路上三三两两,稀稀落落,很难碰上面。不过我不气馁,打了饭再去打水,自己打了帮室友打,弄得同学们莫名其妙,就是这样,可能还见不上面。那就只有提了书包到图书馆或教室,见到了,若无其事地在后面找个位子坐下,有几次几乎转遍了整个校园,也见不到。后来发现她换了件草绿色的外套,和原来绯红色的那件是一个款式,但对于我习惯了在色彩中寻找绯红的眼眸,是个考验。

坐在同一个教室里,其实互相并不多加关照,但第六感却灵敏得很,整个人平静下来,心无旁骛,学习效率特别高,这也是我锲而不舍的原因。有时我作业多,晚上先找个教室坐下,用我的闷葫芦瓷杯端上一杯水,标志性地放到桌边,经常会看到她气宇轩昂地从前门走进来,扫视一下教室内,然后找个不远不近的位置坐下,仿佛怕我看不到似的,不像我偷偷摸摸地,总是从后门进来。有恋人的同学都是厮跟得很紧,坐在同一张桌上自习,像我和她一样的明显都是落单狗,彼此倒有了一些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。

周五下午,同学们压抑很久了,一般需要疯狂地发泄一下精力,足球场是个好地方,能一直累到你虚脱,当然,你得有虚脱的资本,否则别人不和你斗。我每到这时,中午都要多吃几个馒头,一般要吃八个,因为生活费有限,这是我增加体力的最好东西了。我的速度、力量、技巧、身姿都是球场上的一道风景,对手们也喜欢挑衅我,以激发起斗志,共同享受高强度的冲撞和拼抢。队友们的女友队多数骄傲地守着衣服堆替我们加油,或拿瓶饮料随意地坐边上安静地观看,或许,这是她们最享受的时光。

偶尔有一次,我奔跑中,眼角出现了一片红云,潜意识告诉我好像是心动的女生来了。这可是破天荒,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参加剧烈的运动,顶多是晚上自习时间出来到操场上跑一圈,她给我的印象始终是保持着大家闺秀的矜持。我本来已经汗流浃背了,那天却出奇地有耐力,像吸了鸦片一样,身体不再受**驱使,而是成了精神的陀螺,带球、过人、冲刺、射门,一气呵成,引来了不少喝彩,但我始终不敢向那片红云望一眼,因为我知道不应表现出自己的浅薄。

“吃饭啦!”楼下传来厨师的吆喝,我从天马行空的思绪中回到了眼前,巨大的反差令我有些失重般的晕眩,我狠狠地闭了闭眼睛以调整不适,然后猛地从床上挺起身来。不过在那一瞬间,我明显地感到裤子被牵拉了一下,低头看去,是床板里的一颗残钉从木头上露出了头,在我猛然起身时,挂破了裤子。

我心疼且懊恼,这么不顺,难道是现实的生活要给我个下马威或者小提醒,处事要慎重老成不是?转念一想,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校园中那种怒放和任性,要学会波澜不惊,应该庆幸而非烦恼,亡羊补牢吧,祸福转承或于一瞬间,故此,我很快又平复下来。

绿镇派出所的场面不是很大,两层楼前横着两间平房,再有一排厕所就到了南墙,腹地是硬化了的水泥地面,南墙边立了一张用钢管焊接的篮球架。厨房很小,同事们打了饭,如果不想到屋里去,就随意地在院里或办公楼长廊下蹲着吃。厨师万吉是个很平和的中年人,显得有些过于绵软,脸上留了些胡子茬,头发有些长,身体不是很强壮,据说当了十年的义务兵,复员回来选择了自谋生路,家有两个闺女要养。

厨师善意地提醒我:“风警官,你的裤子挂坏了,脱下来,我拿回去叫你嫂子补补。”看我有些犹豫,又说道:“门外大路边有个裁缝部,那姑娘手巧,说不定会给你绣朵花呐,我家里的可没这手艺,要不你去那儿补补也行。”

同事们对新人都保持着距离,这是人之常情,不过,我倒想把距离感多保持几天,以便察言观色,了解一下每个人的性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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