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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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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第 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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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软屏息凝视,心跳折腾如雷贯耳,沈顾与沈家两位长辈施施然走来。

沈顾眉眼最像他的父亲沈冲,欧化的深邃五官略显严苛,成功商人应具备的礼仪与气韵却分毫不差,与唐晓天握手谈笑。

沈顾的母亲温婉淑良,苏倩的俗媚不可比拟。

无论如何,大人们彼此推心置腹,腾出的时间便是孩子们的天下。

沈顾安静地站在唐软面前,或许是想找个最合适的话题作为切入点,伪装的沉稳风度终于泄露出一丝不一样的摇摆。

沈顾此刻仅有二十三岁,社会阅历尚浅且富有青春朝气,与他五年后的冷酷寡淡呈鲜明对比。

唯独眼神里散淡着一些柔润的光芒,是唐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爱慕。

沈冲最知儿子的心情,借助话由提议道,“你不是一直叨念着要见小凌,那边的喷泉景色宜人,适合年轻人说说心里话。”

沈顾的耳根竟红了一丝,极快隐去。

对于唐软的打击却是突如其来且沉重无比。

原来原来老公看他的眼神,竟也曾属于过唐凌。

沈顾一向话少,年轻还不懂掩饰,伸手揽了对方一把,绅士风度道,“小凌,我们去喷泉那边走走。”

他的手指才摸到唐凌,明显被对方瑟瑟发抖的动作吓了一跳,以为自己唐突亲昵令对方尴尬,只做了短暂的停留便收回去插在裤兜。

唐软怎么可能不紧张。不,他这并非紧张所致,而是一种连环打击在攻击他迟钝的神经。

即使迟钝如麻,也一针一针得开始疼痛起来。

沈顾不明所以,带着颤颤巍巍的唐凌来到喷泉附近,此处客人稀落,偶有觥筹交错的声音,池水荡漾如潮,冷得唐软连指尖也寒了。

唐软并不知道,他身上的西装与面具都是沈顾精心挑选,差人送给唐凌的礼物。

他挑选得那么合身,衬得此刻“唐凌”腰细腿长,遮住半面的面具与手绢虽堵得严实,露出的雪白侧颈却散发迷人的幽香。

这令一向从容的沈顾心底甜蜜至极,轻声道,“上次你与我说的事,想听听我的回复吗”

唐软被问了个懵圈。

故事的开局弄错顺序已经够糟糕的了。

沈顾这个时候根本不记得他。

唐软暗处掐紧指尖,忍得生疼。

沈顾微微一笑,“我考虑得很认真。”

徐徐道来。

“我本人非常愿意与你一起去留学,奈何父亲认为我应该更早熟悉家族业务,想让我边工作边读经济学硕士”

“不知道唐伯伯有没有回去跟你提过,就是两家联姻的事情,上次你说自己还想多玩两年,其实并不耽误,订婚只是一种形式而已”

“小凌,我也喜欢你。”

沈顾一辈子没有跟人表白过,如果有,一定不会说第二次,唯一的这一次,绝对是郑重其事又刻骨铭心的。

他从来没说过喜欢我,或者爱我。

唐软不断搜索八个月里与沈顾在一起全部的点点滴滴,他对他很好很好,好得足以令唐软倾心相许。

原来沈顾的唯一一次喜欢,在这里已经使用掉了。

沈顾似乎还想继续话题,不过唐凌反常的举动令他起疑,伸手扯掉对方的面具,正是唐软一张苍白无血的面孔。

态度立刻转变。

“唐凌去哪里了”

“居然是你”

居然二字包涵的意味深长,或许是震惊,或许是恼怒,或许是嘲讽或者是别的饱含贬义的内容。

总之不是怜惜疼爱,还有该死的缱绻温柔。

唐软在福利院学好的第一个人生词条,就是忍耐。

他从六岁忍耐到十二岁,再成倍得忍耐到十八岁,身边的小孤儿都被人断断续续领养去了,唯有他像一株可耻的歪脖子树,经年累月在孤儿院的阴暗里野蛮生长,却渴望一丝丝光明抚慰。

开局太差了,这本书的开局简直太差了。

唐软想,原本他就是捡了原主的一个便宜,享受了沈顾的全部温柔,如今回到了书的正轨

沈顾在车子飞出悬崖的一刹那紧紧抱住了他,如果他没有擅自出去要求卖红纸,或许他和未来的沈顾躺在床上,一起欣赏家庭巨幕播放的爱情电影。

不要试图改变剧情,会变得不幸。

唐软的眼眶微红,冲到喉咙的话强行咽下去了。

沈顾大约对他真抱有某种偏见,挥挥手道,“你不需要解释。”径直离去了。

唐软空落落得等人走远,手里的面具捏了又捏,眼泪不争气地落在手背。

无论如何,沈顾活着就好,活着就好,他们两人都活着,生活还可以重头再来。

唐软将面具重新挂在脸上,虽说笨拙,但他还是知羞的,两只眼睛湿红泛肿,大庭广众之下传出去总归不是一件好事。

沈顾又倒退着走回来,一把摁住唐软单薄的肩膀,将人吓了一跳,险些跌进自己怀里。

沈顾对唐软的印象只有几眼,每一次都是在唐凌不断抱怨声中巩固认知。

唐凌说他哥太蠢了,每次都考班级倒数第一,弄得爸爸很生气,家里鸡飞狗跳的,害得他一点安静的学习氛围都没有。

说唐软分明拿着上大专的分数,却逼着爸爸捐赠一栋教学楼,硬往贵族学院里塞,连他飞去瑞士滑雪的计划也被打断。

还说唐软不珍惜学习机会,在贵族学院里勾三搭四,乱交男朋友,连毕业证都拿不到。

沈顾因为暗恋的因素,多少偏听偏信,何况唐凌学习成绩异常优异,完全不必要撒谎。

唐软这个哥哥比不上弟弟,唐凌身边的朋友都知道。

沈顾折回来是有话要说的,“为什么我给小凌买的衣服被你穿了”

你有什么企图心

沈顾此话讲得多少倨傲无理。

唐软以为他误会自己有勾引之心,傻孩子实话实说道,“我没想跟你怎么样,唐凌叫我穿,我就穿了。”

沈顾旋即轻笑,他侧眸睨了一眼唐软不经意流露出的憨拘,与那张天然媚态的面孔毫不搭界,双眸如画,带着不可微察的幽怨,竟簇闪出怜人的水光。

反诘说,“我的意思是,叔叔阿姨不可能因为你穿了小凌的衣服,能被你顺利隐瞒一路,我推测你俩只可能是在沈宅外面某处换了衣服,你的衣服是什么款式和颜色的”

唐凌必然在沈宅某处,而且也不会接他的电话。

唐软惊讶地眨眨眼。

唐凌根本不稀罕穿他的普通衣服,自备了一身时髦外套,车上下来后套上就走。

沈顾随手掏出电话,朝家里的安保人员打了一通电话,调一下监控就大概知道唐凌跑哪里去了。

对方的两次无视都叫唐软分外难过,但他什么都不能说,甚至什么都做不了,原地站立了十几分钟。

沈家近年生意兴隆,举办的宴会宴请半个天城的财阀权贵,酒宴之后是烟火表演。

别的不提,唐软对烟火的喜爱来自于沈顾。

未来的沈顾在唐软生日那天,请人在山庄天际放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烟花秀。

半空中巨大的两只手缓缓移动,随着十根手指不断靠近的刹那,一圈明黄焰火勾勒的素戒精准得套进无名指。

烟火骤明骤灭之后。

沈顾将同款素戒戴入了自己微颤的右手。

他说,“软软,我们有家了。”

唐软闭上了眼睛。

人都说感情要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才得长久,他怕是哪一头都占不住。

沈顾什么都不知道,却只有他牢牢都记得。

唐软不可能跟唐晓天与苏倩一起回家,自己摸着原路打车返回家里,豪门酒宴一般持续时间较长,他洗漱完毕后先躺下睡了。

至半夜,宅院里突然闹得人仰马翻,开进院子的豪车连家门也不进了,车前大灯直射向阳台,照得唐软从梦中惊醒。

原本他暂时没有适应目前的剧情,睡眠尚浅。

院子里的吵闹惊人。

唐软顾不得披起外套,光脚贴近窗户,稍微打开一丝缝隙,吵闹声便钻进屋来。

唐晓天显得异端气恼,他的性格暴烈,唐软算是领教了三天,料谁也想不到他会动手打人,扇的还是唐凌的耳光。

唐凌哭哭啼啼,嘶声力竭道,“这件事跟我毫无关系爸我是无辜的”

苏倩的声音也不掩饰,“凌凌都说他什么都不知道,你打他做什么”

佣人们都被呵退,滚到屋子里闭目塞听。

“他什么都不知道”唐晓天简直气急败坏,“沈家现在乱成一锅粥,沈顾还在icu躺着生死未卜,宴会上你不是一直跟他在一起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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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软的脚踩在冰冷的地面,竟有种虚妄的错觉。

老公沈顾他又发生了什么事

但他又不能冲下去质问,强忍着胡乱猜测的煎熬躺在床上,企图等待天亮。

事与愿违。

唐晓天八成觉得应该与沈家说清楚点,叫喊着司机载他赶紧往市医院赶。

不过五分钟的空隙。

唐凌像疯子一样踹开卧房的门,扑过来抓住唐软的睡衣衣领,一双眼睛不再美丽,被血丝侵染得狰狞。

唐软确定他此时此刻露出一脸想杀了自己的表情。

最终忍住。

唐凌换了一个表情,可怜兮兮道,“哥哥哥,帮帮我好吗我是无辜的,你要不帮我,我就毁了。”

唐软被他拼命牵制连气都快喘不过来,脸上血色渐消。

只听得唐凌哭诉,“沈顾不知道被谁从楼上推了下去,摔断了腿,而且人也昏迷不醒,我听那意思是,有可能一辈子都醒不来了。”

“你跟我从小一起长大,知道我胆子最小了,怎么可能是我推的沈顾坠楼呢”

“当时你假扮着我,如果警察问起,你就说你一整晚都在家。”

“哥,求求你了,现在的情况对我很不利,但我真的是无辜的,我可以对天发誓,绝对没有伤害沈顾,你应该知道的,沈顾他喜欢我,心心念念想跟我订婚,全学院的人都知道的,我怎么可能害他呢”

唐软被他摇来晃去,脑子里更是一团浆糊。

根本不用唐软做出任何承诺。

第二天警察到家里取证。

只跟家里的佣人和司机大致了解一下情况,许多人都亲眼看见唐凌穿着白色西装与夫妻二人出门。

即使是沈宅摄像头监控下,也是沈顾与唐凌在一起待了不到半小时,沈顾自行离去,留下唐凌一人在原地。

而沈顾离开后的视频资料则少之又少,有的地方还有监控死角。

唐凌彻底被洗的干干净净。

一周时间里,家里的佣人把唐软盯得严严实实,不知是谁作怪,连唐软上洗手间都会发现不应该存在的眼睛。

半个月后沈家那边再无动静,而唐凌交换生的文件正式被批了下来,他高高兴兴地去美国留学。

临走前,唐软终于逮住机会问他沈顾的情况。

唐凌一改委屈的状态,眉眼重新恢复活力,不耐烦道,“还能怎么样,植物人呗。”

唐软的打击更大了,以至于接连不断的灾祸横行,使他极致的悲伤痛苦都显得麻木起来。

得不到沈顾的消息,他只好想方设法与唐晓天那边套信息。

唐晓天一向不喜欢他,冷脸白眼一项没少,甚至骂他蠢,以前沈顾好的时候不知道多亲近,现在都一个植物人了,有什么可挂心的。

要不然说蠢货就是蠢货,脑子不灵光,脑回路也与别人不一样。

唐软这边无计可施,忧思惧怕使得他一个月里暴瘦近十斤,单纯的脑子终于想出个主意。

提前写了几句话背了好几天。

跪到唐晓天与苏倩面前苦苦哀求道,“沈顾反正也醒不过来,爸你还要继续跟沈家做生意,要不然我自愿嫁给沈顾绝对不是为了伺候沈顾,就是为了爸能继续挣大钱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我常常反思,幸亏我的猪脚不是韩国人,不然车祸白血病伴一生,哈哈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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